各市、县科技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: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 国科发火〔 2016〕32 号 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 国科发火〔 2016〕 195 号 )的有关规定 ,经企业申请 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 作协调小组组织专家评审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公示与备案,现决定认定 4470 家企业为江苏省 2024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, 发证 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, 有 效期为三年。
特此公布。
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
2024年12月3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