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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的通知

作者: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量:153 时间:2021-4-22

各设区市科技局、县(市)科技局:
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,进一步集聚科技创新资源,推动我省农业企业组织创新、技术创新、市场创新,创造未来发展新优势,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,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在省内依法注册成立2年以上,从事涉农领域生产、研发、经营与服务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 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,所采用的种、养、加技术和品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水平。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具有长期稳定合作的技术依托单位,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%

2.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%以上,从事技术创新、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%以上。

3. 企业主要品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较大市场潜力。

4. 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,经济效益良好。

5. 企业产权清晰、管理规范、信誉良好,资信评价等级达到AA级以上。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

6. 企业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带动作用,对农民实行土地入股分红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。

7. 2019年以来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 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书(见附件1)。

2. 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等)和研发费用情况表。

3.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知识产权证书、新产品证明材料、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、产学研合作协议等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1.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、县(市)科技局优先推荐在推进产业转型发展中成效显著的企业;优先推荐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;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农高区、农业科技园区内骨干企业。

2. 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统计全市申报企业信息,填写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2)并加盖公章。每个设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20家。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,一式两份。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1520日前,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报送至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总店(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创园2号楼3楼),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。

3. 联系方式:

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严丽敏

025-84392017jsnczx@vip.126.com

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孔祥华 025-83357078

江苏省科学技术厅

2021421

(此件主动公开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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